活動場地
為配合多元化的青年活動,青年廣場設有綜藝館、展覽場地、劇場、多用途空間、賞食新天地及Y旅舍。 廣場內提供一系列場地及設施作舉辦青年活動之用,包括本地及海外青年交流計劃、領袖訓練、文化及藝術表演、會議、展覽及各項多媒體創作訓練等等。 位於柴灣柴灣道238號,青年廣場毗鄰港鐵柴灣站A出口,步程只需 3分鐘。
非牟利組織^(包括慈善團體)及政府機構租用主要設施(Y 綜藝館、Y 展覽平台及 Y 劇場)及多用途場地, 可獲場地租用優惠折扣。而年齡介乎10-29歲的人士*以個人名義申請租用多用途場地,亦可獲場地租用優惠折扣。
如何申請租用設施
網上申請,請選擇你的活動性質和參與人數開始申請。
如申請人未能遞交所有證明文件,該申請將未能受理。
請注意,所有申請均需時處理,如欲申請於一星期內使用場地,請於辦公時間內聯絡營運部作出查詢。
電話:3721 8888
短期租用設施申請及程序
主要設施
主要設施
1) 普通訂租 (只適用於 青年活動)
- 可於訂租月份前 7 至 12 個月內遞交申請 。
- 青年廣場會根據建議節目或活動的內容及性質、青年發展價值、租用日數、申請單位的性質及過往租用記錄等因素, 來考慮有關申請。
-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指定時間(訂租申請表 - 每月最後一個工作天* 5:30 p.m.前),交抵青年廣場營運部,正式 申請將以青年廣場收到填妥的《訂租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為準,青年廣場將於 3 個工作天內發出接獲申請通知。 若申請者未能遞交所有證明文件,申請將未能受理。如相關時段只得一份申請,青年廣場會在截止日期後 4 星期內 給予回覆申請是否接納,但以青年廣場的公佈日期為準。
2) 後期訂租 (適用於青 年及非青年 活動)
- 凡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一律視為「後期訂租」,並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及根據「普通訂租」的審 核因素,來考慮有關申請。
- 青年廣 場會於每星期最後 1 個工作天集中處理每星期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
3) 特別訂租 (只適用於 青年活動)
- 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青年活動(例如:由海外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可申請「特別訂租」。
- 申請於訂租月份前 13 至 24 個月內接受申請。
-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接受申請月份的最後一個工作天交抵青年廣場營運部,正式申請將以青年廣場收到填妥的《訂租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為準,本廣場將於 3 個工 作天內發出接獲申請通知。青年廣場會在截止日期後 4 至 6 個星期內給予回覆申請是否接納。
多用途場地
多用途場地
1) 普通訂租 (只適用於 青年活動)
- 於每年 7 月接受申請,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翌 年 1 月至 12 月。
- 青年廣場會根據建議節目或活動的內容及性質、青年發展價值、租用日數、申請單位的性質及過 往租用記錄等因素,來考慮有關申請。
- 就多用途場地的普通訂租,當多於一個 申請租用同一場地同一租用時段,青年廣 場將就各申請進行評核。
- 申請者需揀選租用時段;如多於 1 個 揀選時段,申請者需為所揀選的時段設定優 先次序。
- 當同一場地同一租用時段收到多個 申請,青年廣場在評核申請的優次時,亦會 考慮申請者就所揀選時段設定的優先次序。
- 如多個申請的優次相同,青年廣場會安排各獲得相同優次之申請進行抽籤,以決定獲分配的申 請以及各候補申請。
- 青年廣場將於截止申請後 6 星期內公佈抽籤結果。
-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每年 7 月的最後 1 個工作天* 5:30 p.m.前),交抵青年廣場營運部,正式申請將以青年廣場收到填妥的《多用途場地普通訂租申請表》 連同所需文件為準,青年廣場將於 3 個工作天內發出接獲申請通知。若申請者未能遞交所有證明 文件,申請將未能受理。如相關時段只得一份申請,青年廣場會在截止日期後 4 至 6 星期內給予 回覆申請是否接納,但以青年廣場的公佈日期為準。
- 成功申請者必須於青年廣場發出覆實訂租起計 7 天內完成付款程序,否則將視作取消訂租。
2) 後期訂租 (適用於青 年及非青年 活動)
- 凡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一律視為「後期訂租」,並會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申請。「後 期訂租」只會在完成整個「普通訂租」程序後才接受申請,並以青年廣場的公佈為準。凡在訂租日 期前 14 天內才接獲的訂租申請,只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予以考慮。
3) 特別訂租 (只適用於 青年活動)
- 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青年活動(例如:由海外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可申請「特別訂租」。
- 申請於訂租月份前 13 至 24 個月內接受申請,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接受申請月份的最後 1 個工作天* 5:30 p.m.前,交抵青年廣場營運部,正式申請將以本廣場收到《訂租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為準, 青年廣場將於 3 個工作天內發出接獲申請通知。
- 青年廣場會在截止日期後 4 至 6 個星期內給予回覆 申請是否接納。
多用途場地(展覽區)
多用途場地(展覽區)
1)普通訂租 (只適用於 青年活動)
- 於每年 7 月接受申請,接受申請訂租的檔期為翌年 1 月至 12 月。
- 青年廣場會根據建議節目或活動的內容及性質、青年發展價值、租用日數、申請單位的性質及過 往租用記錄等因素,來考慮有關申請。
- 當同一場地同一租用時段收到多個 申請,青年廣場在評核申請的優次時,亦會 考慮申請者就所揀選時段設定的優先次序。
- 如多個申請的優次相同,青年廣場會安排各獲得相同優次之申請進行抽籤,以決定獲分配的申 請以及各候補申請。
- 青年廣場將於截止申請後 6 星期內公佈抽籤結果。
- 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每年 7 月的最後 1 個工作天* 5:30 p.m.前),交抵青年廣場營運部,正式申請將以青年廣場收到填妥的《多用途場地普通訂租申請表》 連同所需文件為準,青年廣場將於 3 個工作天內發出接獲申請通知。若申請者未能遞交所有證明 文件,申請將未能受理。如相關時段只得一份申請,青年廣場會在截止日期後 4 至 6 星期內給予 回覆申請是否接納,但以青年廣場的公佈日期為準。
- 成功申請者必須於青年廣場發出覆實訂租起計 7 天內完成付款程序,否則將視作取消訂租。
2)後期訂租 (適用於青 年及非青年 活動)
- 凡在「普通訂租」截止日期後遞交的申請一律視為「後期訂租」,並會以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申請。「後 期訂租」只會在完成整個「普通訂租」程序後才接受申請,並以青年廣場的公佈為準。凡在訂租日 期前 14 天內才接獲的訂租申請,只會按運作上的可行性予以考慮。
3)特別訂租 (只適用於 青年活動)
- 凡有特別原因須預早籌劃的青年活動(例如:由海外藝人演出的文化節目)可申請「特別訂租」。
- 申請於訂租月份前 13 至 24 個月內接受申請,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接受申請月份的最後 1 個工作天* 5:30 p.m.前,交抵青年廣場營運部,正式申請將以本廣場收到《訂租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為準, 青年廣場將於 3 個工作天內發出接獲申請通知。
- 青年廣場會在截止日期後 4 至 6 個星期內給予回覆 申請是否接納。
證明文件
以機構名義申請者,須一併遞交下列(1)項中其中一樣及(2)項中其中一樣文件副本:
- 以下其中
- 註冊為認可慈善機構或公共性質的信託團體的證書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發出的商業登記證
- 根據公司條例發出的公司註冊證書
- 根據社團條例發出的社團成立通知
- 根據社團條例發出的社團註冊證明書
及
2. 以下其中一樣須由機構主席及另一名幹事簽署,以證明真確:
- 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如有)
- 章程細則
- 會章
如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申請人在交回申請表格時,須親身出示他們的身份證 / 護照作核對資料用 途。如經別人或以郵寄 / 電郵 / 傳真方式遞交申請表格,則須連同申請人的身份證 / 護照副本一 併交回。18 歲以下的申請人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訂租申請表。
*工作天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下午5:30後休息。